網約車|政府建議發牌規管網約車平台 目標明年訂定立法建議

社會

發布時間: 2 小時前

最後更新: 39 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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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偉榮攝)

政府完成就規管網約出租汽車平台的研究。運輸及物流局今(8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綜合各地的規管經驗以及香港的情況,建議考慮透過法例明確地以牌照及若干發牌條件方式規管平台公司,並在研究規管平台時,同步考慮市場上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整體供求。

當局指,由於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每程載客量低,政府有需要控制點對點服務有關車輛總量,以確保道路得以有效使用和交通順暢,同時會小心評估市民出行需求變化、載客服務價格轉變等因 素會否吸引更多市民採用點對點服務車輛,進而對公共交通服務 提供者的長遠營運產生不良的影響。運輸署今年稍後會開始對有關的乘客需求及轉變等進行調查,於六個月內檢視進展情況,預計一年內完成。視乎研究結果,將評估未來規管建議下可以透過平台提供合規服務的車輛類別和數目,以及平台和司機的相關牌證要求等。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發多少新的網約車牌,現時不能說得準,要做評估,出得太少,未必滿足到市民,出得太多,影響交通負擔,造成塞車。政府消息人士指,如何規管出租車平台,需求評估,明年底前完成,屆時也會推出立法建議,2026年上立法會傾。

消息人士強調,希望提出成套計劃,不是擠牙膏,唯一未能提供發網約車牌的數目,這要要評估,說不得準,就算出了個車牌數,也要不斷檢視,政府不是鐵板一塊,要小心做評估。

而為進一步檢視現行法例以更有效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活動,當局建議修例清晰列明若任何人被判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的罪行罪名成立,其領取或持有駕駛執照的資格,除非法庭因特別理由而認為適合另作命令,須被取消不少於一個指明期間 ,例如12個月;同時當有足夠證據顯示相關車輛確曾涉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罪行,即使基於各種原因未能確認涉事司機的身份而未必能夠向該司機提控,法庭可視乎當時的具體情況命令將涉事車輛扣押並暫時取消車輛牌照。扣押車輛及暫時取消相關車輛牌照,會使該車輛暫時不能使用或駕駛,影響車主對車輛的正常使用;如車輛是公司名下的車輛,扣押車輛更可能影響該公司的正常商業運作,認為有關罰則對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活動具相當阻嚇力。當局指,在考慮各方意見及於進一步研究後, 目標2025年為規管網約車平台訂定立法建議 。

文件提到,深圳、新加坡、倫敦、坎培拉、 多倫多及日本均有法例規管網約車平台公司,平台公司需向政府申請相關牌照或許可才可營運,並按審批條件營運業務,及需就其業務作盡職審查,包括確保透過平台獲安排提供服務的車輛和司機已領取合適牌照和購買相關保險。 如平台公司未獲政府發牌而提供網約車服務,或安排沒有合適牌照和保險的車輛或司機提供服務,均屬違法。此外,合資格司機只可透過獲政府發牌的平台公司提供預約服務,否則亦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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